各分工会:
为加大对因学致困职工家庭的精准帮扶力度,帮助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学子高标准完成学业,省总工会开展了2024年度“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根据省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学校工会需对符合评选要求的3位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在我校的在校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吉工·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现将相关评定标准与流程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二、评定标准
参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3.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成绩优良;4.参评学年必修课综合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5.参评学年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6.符合所在院校评优的相关标准。
三、评定流程
(一)院内推荐
1.请各学院分工会按照“吉工·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督促参评人员根据在校表现情况,如实填写《“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和《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由学院党总支写明意见并盖章。
2.将《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送至学校教务处审核学习成绩,后附学习成绩单并盖章。(大一新生此环节可省略)。
3.将《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送至学生工作处审核在校期间表现情况,确认表格填写无误后盖章。
4.将三章齐全的纸质版《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17日(周四)16:00前送至行政楼508室,并发送电子版《“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至邮箱ccjzxygh@sina.com。
(二)校内公示
学校工会同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推荐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实,于2024年10月18日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统一上报
学校工会统一填写《“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统计表》上报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四、其他说明
该奖学金项目评选资格,以各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为基础,其子女在相关高校就读且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不是针对所有在校学生。对于其他困难学生,如其家庭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可在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咨询并申请建档,建档成功后,方可参评“吉工·励志”奖学金。
附件:
1.长春建筑学院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名单
2.“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
3.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1_长春建筑学院_2024吉工励志奖学金参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_“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统计表.docx
附件3_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