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吉工·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聚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精准帮扶力度,省总工会开展了2020年度 “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被选定为本年度“吉工·励志”奖学金参评院校。据统计,省内共有9位困难职工子女在我校就读,其中,需校内择优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现将相关评定标准与流程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序号 | 学生姓名 | 就读院校 | 就读专业、班级(XX级XX班) |
1 | 柳明彤 | 长春建筑学院 | 交通学院2017级道路桥梁与河道工程专业1701班 |
2 | 张雨宁 | 长春建筑学院 | 交通学院2018级交通工程专业1801班 |
3 | 王思淇 | 长春建筑学院 | 健康产业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1801 |
4 | 胡玉 | 长春建筑学院 | 文化创意产业学院2019产品设计 |
5 | 谭诗谊 | 长春建筑学院 | 文化创意产业学院 数艺1701 |
6 | 赵梓程 | 长春建筑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17二班 |
7 | 沈德海 | 长春建筑学院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18级 |
8 | 张海峰 | 长春建筑大学 | 城建学院环境设计 2018级1班 |
9 | 王绪鑫 | 长春建筑学院 | 地下空间工程 空201902班 |
注: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
二、评定标准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二)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三)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参评学年必修课综合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六)参评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七)符合所在院校评优的相关标准。
三、评定流程
(一)院内推荐
1. 请各学院分工会按照“吉工·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督促参评人员根据在校表现情况,如实填写《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附件二),由学院党总支写明意见并盖章。
2. 将《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送至学校教务处审核学习成绩,后附学习成绩单并盖章。
3. 将《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送至学生工作处审核在校期间表现情况,确认表格填写无误后盖章。
4. 将三章齐全的《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于周五(10月23日)11:00前送至学校工会,行政楼110室。联系人:柴铜;联系电话:0431-89752052。
(二)校内公示
学校工会会同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推荐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实,于2020年10月23日校内公示后,最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统一上报
统一填写《“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统计表》(附件六),于2020年10月26日上报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四、其他说明
该奖学金项目评选资格,以各级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为基础,其子女在相关高校就读且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不是针对所有在校学生。
对于其他困难学生,如其家庭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可在当地工会帮扶中心咨询并申请建档,建档成功后,方可参评“吉工·励志”奖学金。
附件:
1.长春建筑学院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名单
2.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
长春建筑学院“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学 院 | | 专 业 | |
2019-2020学年必修课有无不及格课程 | |
2019-2020学年有无受到到任何处分 | |
2019-2020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 | |
2019-2020学年成绩绩点 | |
获得荣誉 | |
简要事迹: |
学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