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制度】长春建筑学院模范职工小家、工会积极分子、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3-25  动态浏览次数:10

长春建筑学院模范职工小家、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

 

校工字〔2019〕25号、2019年3月19日经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分工会活力,彰显工会组织的作为,调动全校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工会整体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现制定长春建筑学院模范职工小家、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以吉林省总工会制定的《吉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制定的《职工之家建设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制定《长春建筑学院分工会工作考核细则》(见附录),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打分评定评选出“模范职工小家”,对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给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对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工会干部给予“优秀工会干部”称号。

    二、考核办法

1.模范职工小家:基础分+奖励分=总分。基础分为100分,分值按工作权重确定。

2.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积极并成绩突出的工会会员。按各分工会工会会员总数的5%推荐。

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分工会主席、分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文体协会(社团)负责人。会员数50人以下的分工会推荐一名,会员数50人以上的分工会推荐两名。

、评选条件

1.模范职工小家:凡不按规定缴纳会费,参加校工会本年度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达80%的分工会,实行一票否决。

2.工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乐于奉献主动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在学校的 “三育人”和师德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3.优秀工会干部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较好地完成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及时掌握会员的思想动态和信息,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有创新意识,能为工会建设和工作出谋划策。

四、评选程序

1.自评上报。11月底前,各分工会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分工会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各自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后,认真填写自评分,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一份。

在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分工会集体讨论并填写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报学校工会审批。

2.考核评分。年底校工会对提交了年度工作总结和填写了自评分的分工会进行认真考核、严格评比。对上报的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名单进行审核。

3.等次评定。校工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打分。结合平时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情况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确定等次。草拟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名单。

4.网上公示。将评定结果在校工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将结果通报同级党总支。

5.表彰奖励。分工会考核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前2名授予“模范职工小家”称号,奖励2000元。“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给予证书和奖品。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提职晋级以及派出进修的重要依据。

 

 

附件:

基层工会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自检分

实得分





30分

1.学院党政重视支持工会工作,每学期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按时换届选举,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规定实行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5

组织不全,分工不明扣2分;未按时换届扣3分

 

 

2.台帐资料齐全,并定期装订归档

4

查资料

 

 

3.积极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有教工活动阵地。重视工会宣传工作,职工小家宣传专栏内容更新及时(每年不少于2次)

6

无“职工小家”不得分,活动不正常开展不得分,以照片资料反映

 

 

4.认真做好新教职工入会工作,当年度入会率达100%。做好工会会员卡办理工作,做好会员年报工作,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6

入会相关工作记2分,办卡相关工作记2分,年度数据上报记2分

 

 

5.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会干部培训及会议

2

培训及会议缺席1次扣1分

 

 

6.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4

工会经费按规定使用

 

 

7.重视工会信息工作,经常向学校工会投稿,每个学期不少于2篇稿件,每年提供1篇工会工作调研文章

3

向上级工会报刊投稿并录用,给予额外加分

 

 





20分

8.组织教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0

有活动方案和载体,参与面广,效果显著

 

 

9.做好先进人物选树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新媒体、职工小家宣传栏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10

按程序评选推荐模范人物

 

 

 

 

 

 





20分

10.创学习型组织,建设职工书屋,开展读书活动,提高职工素质

8

有方案、有内容、有实效

 

 

11.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选树职业道德标兵,不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6

有活动方案、有典型、有效果。按程序评选师德标兵,评选过程资料完整

 

 

12.组织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通过自建教职工社团等形式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6

有工作方案,教职工参与面大,成果显著

 

 





30分

13.二级教代会制度健全,认真做好代表培训,按要求上报材料

8

以资料反映,由学校工会掌握情况,给予加分及扣分

 

 

14.教职工关心学校工作,在参与民主管理中,有提案、有建议

5

以资料反映

 

 

15.组织教职工代表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监督水平

2

培训、视察等活动资料完整

 

 

16.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规范化运行

5

有方案、有载体、资料完整

 

 

17.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分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向学校职工诉求中心反映,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

调解组织规范运行并发挥作用

 

 

18.关心职工民生,及时向学校工会上报困难职工名单及实际生活情况,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制度化管理

5

有工作计划和活动载体,困难职工档案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1.重视工会宣传、信息工作,典型经验、调研报告等在《工人日报》、《中国教工》等工会报刊上刊登,每篇加5分

 

 

 

 

2.工作有创新、被学校工会、上级工会认可,加4分

 

 

 

 

3.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被全总、省总、市总、学校工会评为先进集体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

 

 

 

 

4.认真做好学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工会活动,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每次加3分

 

 

 

 

5.协办学校工会大型会议、活动或为学校工会重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