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选举原则
(一)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必须经过自下而上充分酝酿讨论。
(二)代表资格审查需由各党总支初审,报学校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复审,经学校认定后成为正式代表。
(三)校领导分别参加分工会、小组选举。
二、代表结构和名额
代表的产生,原则上以党总支为单位,以2020年3月底在岗教职工总数16.3%左右的比例选举产生。在代表的结构中,教学、科研、教辅一线人员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女职工代表不少于20%,民主党派、少数民族、青年教职工、工人代表占一定比例(各分工会、小组代表名额分配及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代表选举条件
(一)学校在岗教职工及工会会员。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忠诚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成绩显著。
(四)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大局意识强,政策水平高,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五)热爱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大多数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一)大会代表由各分工会按“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二)所示名额具体实施,大会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大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须获得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三)当选代表经各基层党总支同意后,分工会、小组负责人将选举过程文件(附件三——附件十一)纸质版上交至本届大会筹备组(行政楼110,电话:89752052);将《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十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4931682@qq.com,本次大会筹备组将审查、公示当选代表名单。
五、具体要求
(一)学校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总支、分工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好本次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全校教职工应关心学校的发展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加,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时限要求,按部就班推进选举工作,做到选举大会有会标,有正规投票箱,选举过程有实录,及时整理上报各种材料,将视频、照片、选举过程产生的纸质版文件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1:00前报学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
附件:
1.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2.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含代表选举分组名单)
3.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签到簿
4.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清点人数报告单
5.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票
6.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票计票表
7.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清点选票报告单
8.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票计票结果报告
9.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报告
10.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11.关于《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12.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情况汇总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
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比例及名额分配
代表的构成一定要照顾到各个方面的人员,既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又要体现以教学为主的特点,充分照顾到妇女、少数民族及教学一线教师代表的比例。
代表名额按各单位教职工总数分配,校领导的代表名额放在基层单位选举。全校现有正式在岗教职工539人,按在岗教职工总数16.3%的比例拟产生代表88名,按一线教职工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的要求拟产生一线教职工代表53人。按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的要求拟产生女教职工代表18人。
二、代表条件
(一)代表必须是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
(二)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三)维护教职工利益,热心为群众服务,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群众工作。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有一定群众基础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五)热爱教育事业,精通业务,有创新精神,贡献突出。
(六)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建设,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七)在工作中出现事故或违纪以及近3年被取消评优资格的职工均不具备代表资格。
三、选举方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代表选举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代表选举工作。工会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代表的选举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和选举条件进行,在广大教职工中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各单位提出候选人意向名单,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差额(差额人数各单位可灵活掌握)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同意划 “〇”,不同意划“×”,弃权不划符号,另选他人在空格上填上姓名并划上同意符号,不划同意符号无效。
(三)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票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附件二: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选举单位 | 教职工 人数 | 名额 总数 | 代表类型 | 其中女教职工代表数 |
一线 教职工 | 中层 干部 | 校领导 |
1 | 党政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一分工会第一小组) | 19 | 3 |
|
|
|
|
2 | 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一分工会第二小组) | 25 | 4 |
|
| 冯涌 |
|
3 | 产业发展服务管理中心 +财务处+招生办+两史办 (行政一分工会第三小组) | 15 | 3 |
|
|
|
|
4 | 学生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二分工会) | 16 | 3 |
|
|
|
|
5 | 后勤保卫服务管理中心 (后勤保卫分工会) | 31 | 5 |
|
| 李贵海 |
|
6 | 图书馆分工会 | 23 | 4 |
|
|
|
|
7 | 建筑与规划学院分工会 | 34 | 5 |
|
| 何岩 |
|
8 | 土木工程学院分工会 | 37 | 6 |
|
| 邹建奇 |
|
9 | 城建学院分工会 | 33 | 5 |
|
| 张年友 |
|
10 | 电气信息学院分工会 | 44 | 7 |
|
| 吴延红 |
|
11 | 管理学院分工会 | 39 | 6 |
|
| 孙雷 |
|
12 | 交通学院分工会 | 25 | 4 |
|
|
|
|
13 | 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分工会 | 69 | 11 |
|
| 周勇 |
|
14 | 公共艺术学院分工会 | 40 | 6 |
|
| 李庆春 |
|
15 |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分工会 | 9 | 2 |
|
|
|
|
16 | 基础教学部分工会 | 49 | 8 |
|
| 刘和忠 |
|
17 | 体育教研部分工会 | 15 | 3 |
|
|
|
|
18 | 健康产业学院分工会 | 5 | 1 |
|
|
|
|
19 | 创新创业学院分工会 | 3 | 1 |
|
|
|
|
20 | 人工智能学院分工会 | 7 | 1 |
|
|
|
|
合计 | 539 | 88 |
|
| 10 |
|
注: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原则上按教职工总数的16.3%比例选举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人数拟定88人。一线教职工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53人,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18人,民主党派、少数民族、青年教职工、工人代表占一定比例。教职工代表产生后,按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团。 |
|
|
|
附件三: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xx选举单位)教职工代表选举签到簿
序号 | 教职工 姓名 | 教职工 签名 | 备注 | 序号 | 教职工 姓名 | 教职工 签名 | 备注 |
1 |
|
|
| 17 |
|
|
|
2 |
|
|
| 18 |
|
|
|
3 |
|
|
| 19 |
|
|
|
4 |
|
|
| 20 |
|
|
|
5 |
|
|
| 21 |
|
|
|
6 |
|
|
| 22 |
|
|
|
7 |
|
|
| 23 |
|
|
|
8 |
|
|
| 24 |
|
|
|
9 |
|
|
| 25 |
|
|
|
10 |
|
|
| 26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附件四:
此单交主持人报告。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清点人数报告单
本选举单位应参加选举教职工x名,今天实到教职工x名,超过(或者不到)应到会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不)符合规定。
工作人员签字:
xx年x月x日
附件五: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选票
选举单位:(按姓氏笔画为序)
说明:1.候选人x名,应选x名,多选为废票;
2.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3.不同意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可以另选他人;
4.对某候选人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但不得另选他人;
5.另选他人的,在另选姓名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6.选票盖章(党总支/分工会)有效。
附件六: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选票计票表
选举单位: 年 月 日
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 | 不同意票 | 弃权票 |
计票 | 得票 | 计票 | 得票 | 计票 | 得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另选人姓名 | 同意票 |
计票 | 得票 |
|
|
|
|
|
|
|
|
|
应参选教职工代表x名、实到参选教职工代表x名,发出选票x张、收回选票x张,有效票x张、无效票x张、超x张票当选。 |
监票人: 计票人: |
注:计票一般以“正”字计数。
附件七:
此单交主持人报告。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清点选票报告单
本次选举实到教职工xx名,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收回的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选举有效。
监票人签字:
xx年x月x日
附件八:
此单由监票人报告。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选票计票结果报告
应参选教职工代表x名、实到参选教职工代表x名,发出选票x张、收回选票x张,有效票x张、无效票x张。按得同意票多少为序。
排 序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姓 名 |
|
|
|
|
|
|
|
|
|
|
同意票数 |
|
|
|
|
|
|
|
|
|
|
不同意票数 |
|
|
|
|
|
|
|
|
|
|
弃权票数 |
|
|
|
|
|
|
|
|
|
|
监票人: 计票人: 年 月 日
附件九:
此单由主持人报告。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结果报告
根据计票人统计结果和监票人的全程监督,xxx分工会当选为长春建筑学院第二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是:xxx、xxx、xxx……。
报告人:
年 月 日
附件十:
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选举单位: 代表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文化程度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 年月 |
| 籍 贯 |
|
何时当选 代表 |
| 代表类别 |
|
单位(部门)及职务(职称) |
|
个人主要简历 |
|
所在单位(部门)工会意见 | (党委/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学校工会)意见 | 组长签字: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附件十一:
(选举单位)关于《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校工会筹委会:
(选举单位)于2020年 月 日,在(地点)举行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我单位共有教职工 名,出席大会 人,超过应到会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工会相关规定。选举中,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无效票 张,弃权票 张,有效票 张,选举有效。
根据计票人统计结果和监票人的全程监督,xxx分工会当选为长春建筑学院第二次工会会员暨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是:xxx、xxx、xxx……
(党总支公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