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组织义务献血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4-10  动态浏览次数:361

各分工会:

根据长春市政府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流动采血车将进驻学校开展义务献血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献血时间

2019年4月15-20日

二、 献血地点

学生社团大楼东侧(奢岭校区)

飞跃路正门(高新校区)

三、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精神饱满睡眠充足;

2.不喝酒;

3.献血的当天早晨应吃稀饭、馒头等清淡食品,请不要吃油腻食物及豆、奶类制品,以防脂血;

4.一周内不要服药;

5.切忌空腹献血;

6.初次献血者请带好身份证,重复献血者带好献血证或身份证;

7.献血者必须年满18周岁,体重女性≥45㎏,男性≥50㎏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创可贴贴4小时以上,采血的手不要提重物;

2.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3.适当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多喝水,不要喝浓茶与咖啡;

4.一星期内禁止游泳,保护针眼,防止感染。

四、对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

1.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2点规定的待遇。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望大家积极参与,将爱延续!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