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3-22  动态浏览次数:83

  

  

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提案工作小组委托,我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

学校一届二次教代会于2017年12月中旬召开。会前,提案工作小组下发了征集提案的通知。代表们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从学校改革发展、教学科研、内部管理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积极提交提案。经提案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并报请校党委会审定,明确了各个提案的承办部门。经过各提案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提案工作已办理完毕,现报告如下:

一、提案征集与立案情况

一届二次教代会共征集提案和意见建议25件,其中有效提案17件。提案工作委员会对以上提案进行了整理、分类、合并、登记,其中关于职工福利待遇(体检、教工食堂)的提案7件,关于日常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提案2件,关于学校人事制度、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提案4件,涉及校区文化建设3件,其它提案1件。4月初,提案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将12件提案立案,其余5件作为建议,并将相关处理意见向有关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随后,提案工作小组将12件提案面交相应的主办部门,明确了提案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和答复格式;同时把5条建议分别送达有关职能部门,提请采纳或答复。

二、提案的办理与回复情况

本次提案的办理方式按照《关于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的办理意见》文件要求进行,并对提案的答复文件格式提出严格要求,用A、B、C 标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承办单位已经说明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各承办部门按照《关于转发办理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与提案代表积极沟通,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目前,已经办理的A类提案7件,正在落实办理的B类提案3件,由于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C类提案2件,5条意见建议已转交相关部门。各位代表对提案办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12件提案中7件提案办理结果为满意,4件为基本满意,1件为不满意,提案办理满意、基本满意率为91.7%。

各位代表,从上面情况看,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工作是重视的,各提案办理部门办理提案是认真的,提案办理的效果也是比较好的。但是,提案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提案办理工作安排不够紧凑,有些提案的办理效果和答复质量还不是很高,与代表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第二部分 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一届三次教代会征集提案通知发出后,各位教代会代表深入基层,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提案。截止3月15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提案15件。这些提案涉及教学、科研、人事管理、校园建设、职工住宅等多个方面。其中,关于人事及教职工福利的提案6件;关于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量核算的提案4件;有关校园基础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提案5件。

本次会议结束后,提案工作小组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提案的分类,对提案的办理提出初步承办意见,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再将提案转交至相关承办部门,确保所有提案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各位代表,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提案工作小组将继续本着对学校和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