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模范职工之友的通知》(吉教科文卫体工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政领导认真研究、工会积极申报、上级部门推荐,拟定我校工会组织被评为吉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工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
地址:长春建筑学院行政楼110职工之家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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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