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三次会议】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须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9-03-18  动态浏览次数:62

  

一、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次会议,2019319日13:00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时间,出席大会的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于12:50前入场。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12:45进入工作岗位。

三、会议期间,不准请假。如确因事或因病不能出席时,需向大会秘书长刘志伟请假。

四、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听取大会报告,积极参与讨论。

五、请妥善保管大会文件。

六、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全程参会。

七、与会人员着正装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