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会保字〔2018〕10号《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工会于近期开展了长春建筑学院2017-2018学年“吉工·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经各学院党总支推荐、教务处成绩审核、学工处对学生在校表现的认定,报学校工会批准同意,拟择优评定两位学生获此奖学金,现根据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周钰(交通学院,2015级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赵梓程(文化创意产业学院,2017级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工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评定过程。
地址:长春建筑学院行政楼110职工之家服务站
电话:0431—89752052;0431—89752020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