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春建筑学院
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校工字[2014]1号
校党委:
我校工会委员会于2009年10月初建,于2011年2月正式成立,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召开学校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拟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长春建筑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
妥否,请批示。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
2014年11月20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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