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响应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困难职工纸质和电子档案的通知》,学校工会于2018年7月,面向全校摸排困难职工实际状况,整理规范困难职工相关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学校工会依据吉会保字〔2016〕3号文件精神对可建档立卡对象的标准严格界定,认真审核,批准徐哲亮同志的帮扶申请。决定为徐哲亮同志建档立卡,规范其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实施困难帮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工会反映。联系人:柴铜 联系电话:89752052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