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会联字 〔2017〕2号《关于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春市高校工委、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春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教科文卫体系统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学校工会根据通知要求,拟在学校首届师德标兵中推荐长春市师德标兵人选。经工会推荐,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推荐刘兰兰同志为2017年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德标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李大伟联系电话:84135555,13596059118 长春建筑学院工会委员会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